一座挂牌文物老宅的尴尬没法住修不起拆不得

郭家院子的不可移动文物牌

屋顶漏雨,室内撑起大伞

挂牌

年9月,卢大爷的老宅被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挂上了“一般不可移动文物”的牌子

烦恼

“我爸就常说,(老宅)晒不到太阳,湿气也重,感觉像生活在天井里。”卢女士说

思路

有专家建议,可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纳入财政补助范围

■在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五里村,提起“郭家院子”,茶馆里本村的老年人都知道,“那是文物”。

■72岁的卢大爷,是这座“文物”院子的房主。自家老宅成了文物,卢大爷很难形容他的心情,他和家人越来越觉得,这老宅似乎成为了“烫手山芋”——房子虽然是自家的,可拆建、维修却由不得自己,而要继续居住,破旧而尴尬的条件又实在不适宜。

■这一切,源于年9月,卢大爷的房子,挂上了“一般不可移动文物”的牌子。

A拆?

挂了牌的老宅

“拆了就是违法”

卢大爷的房屋是土改时分派的,一个宅子三个大间,一间属隔壁邻居所有,其余两间,归卢大爷一家。上个世纪80年代,卢大爷将两大间砌成了四个小房间,麦草屋顶才换成了瓦房顶。到了年,宅院外斜横出来的厨房因为老旧得快要垮了,女儿又拿出了几万块钱,在原地修建起两层住房。

房屋层高不到3米,采光不足,大白天,厨房和厕所里都一片黢黑。卧室更是除了床、柜,摆不下其他东西。而楼下又阴暗潮湿,外面下雨,走道脚都打滑。

卢大爷的女儿卢女士告诉记者,她是在年初得知老宅被列为文物,年9月被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挂上了“一般不可移动文物”的牌子。不过,这块文物牌子从挂上那天起,就成了卢大爷心里的一块疙瘩。这就意味着这套年代久远的房子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拆建,“拆了就是违法”。

但老宅的居住条件又实在太差。“我爸就常说,(老宅)晒不到太阳,湿气也重,感觉像生活在天井里。”卢女士说,自己作为子女很想给老人改善一下住宿条件,却无法办到。

本月23日,记者来到“郭家院子”,发现房屋条件也的确不佳。在周围的一片两层小楼之间,老屋显得低矮局促,门板、木头、红砖四处散落。走进屋内,见卧室内的大床上顶着一把巨大的遮阳伞。卢大爷介绍,这是用来抵挡瓦房屋顶的坠落物,其上方因缺失了吊顶而一览无余。屋内部分墙体已经坍塌,暂时用木板做了个“补丁”。木墙靠近地面的位置,则随处可见因潮湿而发潮发霉的痕迹。

在老宅的屋顶、屋檐,还能看到精美的雕花瑞兽、云朵等。卢大爷说,上个世纪90年代,就有人要买他家屋檐下的浮雕雕花,一块板出价多,但他没卖。

B修?

必须按标准来修

他们没经济实力

记者扫描了“郭家院子一般不可移动文物”挂牌上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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